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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警方捣毁传销窝,涉案人员达500余人

发布日期:2019-11-07浏览次数:436

日前,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经过90多天的连续奋战,辗转河南、湖北、广西等地成功侦破尹某、刘某等人特大组织、传销案件,捣毁传销窝点40多处,将盘踞在庐阳、蜀山、瑶海等区内的500多余传销人员一举抓获,其中,刑事拘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件“老总”级人员62名,教育遣返4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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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下旬,一封关于传销违法的举报信辗转到了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经侦大队长梁斌的手里。很快,在警方对举报所称的传销窝点展开的突袭清查行动中,一名叫马智峰(化名的传销人员被警方控制。随后,围绕对马智峰的调查,一个涉及500余人,地跨合肥三区的特大传销团伙浮出水面。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该团伙依然是用传销惯用的“连锁经营”、“资本运作”等诱饵,进而笼络一帮妄图一夜暴富的“梦想之徒”,不断演绎着从“上当”到“害人”的骗局,也在社会上不断翻滚着这团传销的“黑色雪球”。


顺藤摸瓜 牵出一特大传销团伙


近一段时间以来,庐阳辖区内的大杨镇、杏林街道、亳州路等区域内,疑似传销人员活动频繁,加之此前该分局对大杨镇紫铜新村小区等几处传销窝点的清查,使警方进一步掌握了辖区内的传销案件线索,同时也证实了该区域可能隐藏一个体系较为庞大的传销团伙。对此,庐阳公安分局高度重视,4月22日,分局决定成立以经侦大队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围绕对马智峰的调查,一个叫刘星(化名的总经理级传销人员进入警方视线。刘星,男,29岁,河南南阳人,警方再围绕对刘星的调查显示,这名名为刘星的男子所经营的传销体系,至少控制500余名来自河南、湖北、江苏、湖南等地的传销人员,他们极为隐蔽的分居在合肥市内庐阳、蜀山、瑶海等区内,而其中庐阳辖区内的大杨镇碧水园小区、紫铜新村、水木春城小区、安然绿洲等小区,位置临近城郊结合部,外来租房居住人员较多,是他们相对集中的聚集场所。


突袭会场 擒获26名传销头目


6月26日,专案组通过工作,从一名与刘星与联系较为紧密的传销人员身上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即刘星传销团伙的多名“老总”级人员,将于次日在合肥市火车站附件的一家咖啡会所开会。庐阳分局迅速组织50多名警力,于当日下午在咖啡会所内抓获了35名正在开会的传销人员。


经过审查,警方发现战果颇丰,因为在此次抓获的传销人员中,有2个大体系团队的“老总”级嫌疑人,一个是以河南南阳市人尹某为主体系的传销团伙,另一个是以湖北荆门市人孙某、夏某为主要体系的传销团伙,此外还有4个小体系团伙的“老总”级人也同时被抓获。被抓获的嫌疑人员分属河南、湖北、湖南、江苏等地。经审讯,以上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他们在合肥市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高新区等地参与组织、领导不同体系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


7月9日晚,专案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将正在阜阳北路某酒店聚集开会的一伙涉嫌传销人员全部抓获,成功摧毁了一个重大非法传销团伙,一举抓获20名B、C级传销上线头目。


经审查,警方确认这是一个传销团伙的“律管”人员参加的秘密聚会。所谓“律管”,即传销团伙内专门负责监督传销人员是否遵守传销组织纪律的管理人员。据参与侦办该案的民警介绍,这些“律管”人员,会不定时前往分散的传销人员聚居地点,监督规整其中传销人员的语言、装束和行为举止,以防不当举动和言行引起外人怀疑,甚至于他们严禁传销人员做出任何干扰周边居民的行为,真可谓是组织严密、机关算尽。


联合行动 捣毁12处传销窝点


接连战果显示出专案组攻势的犀利和精准,同时也反映出庐阳辖区内传销活动多发的客观情况。对此,庐阳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7月10日下午,分局孙勇局长、陈发利政委、张贵求副局长一行三人赶到经侦大队,一方面慰问连日来奋战在高温下的专案组民警,另一方面是在听取专案组的详细汇报后,对案件下一步侦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对辖区内疑似传销窝点展开一次大清查行动。


7月12日早上7点,由合肥市庐阳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区内公安经侦大队、行政执法大队、大杨镇综治司法社区等部门人员,配合合肥工商行政管理局庐阳分局的10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清查行动。在随后的清查行动中,联合行动小组成功捣毁传销窝点10个,查获涉嫌传销人员50人,后教育遣返21人,现有29人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以“连锁经营”为耳目 极力发展下线


在对抓获的传销团伙头目尹某调查中,警方发现,该传销组织发展和拉拢下线人员的形式较以往发生了一些变化,因为他们已经频频将贪婪的敛财之手伸向了自己的亲友。就尹某而言,现年 29岁的他大学毕业后已经有了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可谓生活上无虑,工作上如意。


200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尹某随朋友一起去广西出差,经人介绍“观摩”了当地一些人从事的所谓“连锁经营”。尹某经不住介绍人的蛊惑和高回报利益的诱惑,参与到“连锁经营”的运作模式中。


于是,尹某向家人及亲戚朋友谎称,自己和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做生意,急需一笔投资资金,便东挪西借一次性投入了21份,即第一份的份额是3800元,此后,每一份为3300元,投入到21份时,共计元,尹某顺利“荣升主任”级别。


揭开画皮 贪婪之手多伸向亲友


为了尽快成为“上总”,尹某在亲戚、同学、朋友中大肆吹捧自己所从事的“连锁经营”运作模式所带来的巨大效益,疯狂发展自己的下线。尹某的姐姐来到广西南宁后,发现弟弟从事的“连锁经营”不靠谱,没有参与投资并执意离开广西回到了老家。临行前,她一再规劝弟弟和她一起回家,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可财迷心窍的尹某固执地保守自己的发财梦,继续留在广西从事“连锁经营”业务。从此以后,尹某依然是绞尽脑汁发展下线,更加疯狂地非法敛财。


2011年7月15日,尹某以自己的公司急需一名财务经理为名,将自己高中时的同学刘星骗到了广西南宁市,刘星发现尹某所从事的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组织,但经不住尹某的蛊惑加诱惑。很快,刘星也成为尹某下线中一名干将。抱着大展宏图梦想的刘星来到合肥,在尝试拉拢人头利用传销发财受阻后,同样是将目标瞄向了自己亲朋好友。此后至案发期间,刘星的亲弟弟、亲侄子、堂兄表弟等数十人均被其骗至合肥从事传销。而这些人在经受他的蛊惑后,又以同样的方式疯狂地发展着自己的下线。


“五级三晋制” “帮助”下属努力晋级


据尹某交代,他们体系中有明确的“五级三晋制”,五级是指实习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三晋制是指从实习业务员晋升为组长,从主任晋升为经理,从经理晋升为老总。1至2份是实习业务员,3至9份是组长,10至64份是主任,65份至599份是经理,600份以上统称为“老总”。对于像尹某这样“老总”级别的人,每发展一位投资21份的下线,他就可从中提取元的“回扣”。据尹某交代,从2012年年初至案发时,他已领取近40万元的“回扣”。为了迷惑家人并给自己装点“门面”,他将这笔钱,一部分用于平时的挥霍消费,其余部分则购买了一部轿车。


据悉,被尹某拉来“考察”的人绝大多数经过一番了解都能认识到,“连锁经营”运作模式其实就是传销,所以近90%的人不会加入,但尹某这帮人不厌其烦,反复动员,面对面进行讲解,10人中只要有一人留下,他们就觉得成功了。


“连锁经营”内部有一个明确规定,每一名实习业务员要想晋升,必须发展三名下线,才能晋升组长。晋升后的人,为了自身利益和顺利晋升,他必须帮助自己的三名下线,能让他们能顺利晋升。


“每一处窝点,早上进行学习,学习的人是哪一位,这上面都有详细的记录。上面记录有配合工作,有拜访、有新人学习的状况。”负责侦办该案的庐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梁斌介绍称,在办理这起传销案件前期的清查过程中,专案组在传销窝点搜查到大量这样的书证。每一天所有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窝点行为表现,每天所要承担的工作在书证上都有详细的记录。


同时,梁斌还表示,“像连锁经营、1040工程、合肥大建设投资,这几个名称只是传销组织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行为进行的一个说辞,没有实际的货物、没有商品买卖,通过欺骗的方式,骗网友、骗朋友、骗同学、骗亲戚,通过购买不同的份额来达到在传销组织中的不同级别,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提成而已。”(合公新杜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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